闫炜,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内黄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国家一级律师,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鹤壁市第六批及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现执业于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党支部书记、主任。其执业重心前置聚焦于合同纠纷与企业法律风控领域,长期服务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市场主体,在金融借款、买卖、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民商事争议解决中积累了大量实务样本,同时在刑事辩护、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与破产管理方向形成一体化服务能力。
执业领域
合同纠纷|金融借款与担保|买卖与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与票据|公司证券与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与风险防控|刑事辩护|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破产管理与债权保护|行政与公共法律服务
代表性项目
某商业银行鹤壁分行与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09年,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代理银行一方组织举证、参与法院主持调解,最终促成曹某于2009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欠款及利息合计69805.69元,银行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诉讼费减半收取并由债务人承担,调解协议签字捺印即具强制效力,实现金融债权低成本、率回收。
某建筑项目十七名农民工劳动报酬追索案(2013年)。针对工程竣工、人员离散、材料缺失等立案障碍,耗时一月余完成证据重构与主体锁定,经审理与异地执行联动,最终全额回款,形成农民工维权案件证据清单与执行跟进模板。
某砖厂二十余名工人拖欠工资案(2017年前后)。依托当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三个月内完成立案、判决与兑付,工人足额领取报酬。

多起企业合同签订、知识产权合规与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专项服务。受淇滨区司法局联合市司法局邀请,为河南垂天科技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授课,围绕合同缔结、知识产权边界、经营风险隔离与用工合规输出可落地的风控清单。
三十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地方各级各类机关、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与审计、卫健与人社、院校、银行业金融机构、供热与公用事业主体等,服务内容包含重大合同研判、项目合法性论证、参会决策、舆情与复议应对、普法培训与纠纷预警。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长期参与民商法、刑事法、律师制度与基层治理交叉课题研究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国家一级律师)
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
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与合同业务研讨持续参与者
执业背景
2003年起执业于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该所2003年6月经常设登记机关核准设立,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帆旗大厦A座11层,所内分设民行业务部、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心等业务单元,实行统一收案、专业分工、主协办与质量控制机制)
历任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律所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才库报送工作
承办业务立足鹤壁、辐射全省,覆盖合同、刑事、公司、破产、行政多维场景
社会职务
鹤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
鹤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河南省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理事、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交流与联络专门委员会主任
河南省侨联法律咨询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鹤壁市军人军属法律维权中心主任、鹤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2022—2027)、河南省委宣传部“新时代宣讲师”
专业著作与论文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论文奖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合同业务理论研讨会论文奖(合同领域核心成果)
《建立和完善律师诚信体系的基本问题》——2003年中南六省(区)律师协作暨业务研讨会交流
《浅析我国刑事证据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04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论文一等奖
《浅谈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2004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合同业务理论研讨会论文奖、2006年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三等奖
《试论我国律师参与政治生活》《试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2006年中南六省律师协作及业务研讨会交流
《试论刑事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2007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二等奖
《我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问题探析》——2008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二等奖
《亮剑涉黑涉恶势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当代人》2018年第2期,CN13-1161/1
《浅谈庭审实质化对刑事辩护的影响》——《幸福生活指南》2018年第10期,CN35-1275/G0
《“三治融合”与新形势下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解路径的研究》《“三治融合”与法律顾问实务探讨》——第三届冀鲁豫三省七市区域法治论坛发表
《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2021年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三等奖
《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以黄河干流河南段为例》课题(HNLS(2022)A26)——2022年12月结项
编委参与《法用医学教程》(2001,近4万字);主编《农民工维权指南》(2014正式发售)
近期代表业绩
蒋某受贿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围绕棚改分房管理主体身份与自首、退赃情节展开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李某故意伤害二审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阶段补齐赔偿与谅解节点,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牛某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论证自首、全额归还与损失未终局认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失职罪单罪免予刑事处罚。
秦某、孙某非法采矿案(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区分投资分红与现场管理角色,秦某免予刑事处罚,孙某认定为从犯并适用缓刑。
王某玩忽职守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省高院指定异地审理)。厘清区级财政局部监管边界,免予刑事处罚。
荣誉
2001年河南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2002年鹤壁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2004年河南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
2012年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2013年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2016年“鹤壁十大法治人物”;2017年河南省刑辩律师(2013—2016年度)
2019年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2020年河南省委宣传部“新时代宣讲师”
2021年鹤壁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河南省委宣传部新时代宣讲师;2022年河南省律师协会防汛抗疫先进个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
2023年鹤壁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2024年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讲师
2025年河南省律师协会涉外领军人才、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河南涉外律师人才能力提升专项工作班委
《全民普法 律师应有所》获河南省律师协会三等奖
公益与普法
2023年9月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进社区”普法宣传;2023年11月“送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公益普法;2024年4月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责任和限度》专题讲座;2024年8月《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向群众宣讲;常态化参与民法典、合同法、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与劳动争议基层释法
闫炜律师深耕合同纠纷与企业法律风控二十余年,以金融借款、买卖与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票据担保、劳动合同及知识产权合同为主轴,兼顾刑事辩护、公司治理与破产管理一体化服务,依托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分工平台,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市场主体提供常年顾问、争议解决与合规防控。如需就具体合同纠纷、企业风控或刑事辩护事项沟通,欢迎通过电话联系闫炜律师预约面谈,律所地址为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帆旗大厦A座11层。
河南省鹤壁市合同纠纷律师,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闫炜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303921187
